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来啦!
- 市教育局办公室
- 2019-09-1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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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荆门市教育局提醒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 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3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
4 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
5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
6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7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组织、参加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
8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9 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市教育局信访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荆门市象山大道68号市教育局信访室(收)
邮编:448000
电话举报:0724—2332892;0724—236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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