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市教育局办公室
- 2020-01-29 19:49
- 阅读 1041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号令》的有关要求,经市教育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本着对全市教育战线师生员工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侥幸麻痹思想。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单位)迅速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专班,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属地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强健康教育,做好防病提示
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寒假期间及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将疫情防控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引导师生员工做好科学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务必通知全体师生员工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活动,疫情解除前避免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地区。
3、深入排查情况,实施分类管理
要全面排摸并掌握学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家庭所在地为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或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重点人群要予以重点关注,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要重点加强校舍,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外来人员留宿;关注师生员工健康情况,切实做好体温测量、场所消毒及相关保障工作,通知师生员工避免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接触。
4、加强教学活动管理,降低风险隐患
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时间。疫情解除前,严禁学校举办考试、研学、会议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严禁在校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假期补习、培训,高三学生暂停寒假补课,严禁提前到校补课,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5、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针对开学前疫情防控及延迟开学导致课程滞后尽快拟定工作预案,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教育信息化手段,争取学生在网上自主学习。开学前,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场地、人员、经费等保障。要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新增洗手池(位),确保晨检、午检设施设备按时到位。要跟踪掌握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对不能及时报到者,做好关心工作。加强同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引导师生员工科学认识疫情,并及时做好筛查、就医等工作。
6、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务必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专人值班值守,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如发现异常,迅速上报。
荆门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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