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五一”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并发放节礼、收送电子红包、快递礼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
二、严禁巧立名目及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福利;
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四、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
五、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油私用和违规租车借车;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或参加“带彩”娱乐、赌博;
九、严禁编造散布谣言,或在互联网上传播未经核实的恐怖、虚假信息;
十、严禁违反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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