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县管校聘”改革 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我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 荆门市教育局人事科、教师管理科
- 2020-06-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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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县管校聘”改革推进会,并以四部门名义印发了《荆门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以县为主”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体制和“以校为主”聘用机制,着力破解县(市、区)域内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师交流轮岗和聘用机制不畅的教育发展瓶颈,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
实行“三权统一” 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我市召开“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会
按照《意见》精神,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根据同级机构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岗位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等,统筹所属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的人员调配、聘用交流、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以及教研培训等工作,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以县为主”教师统筹管理体制,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按照职能分工,机构编制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编制总量,并对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人社部门负责核定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各类岗位总数并适时动态调整。财政部门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均衡配置
荆门主会场
《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交流轮岗实行“县管统筹调配,学校择优选派”,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每届任期3―6年)后原则上应交流。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将中、高级岗位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吸引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
按岗聘人,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舒君讲话
学校按需设置聘用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推行竞聘制度,教职员工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教职工竞争上岗,学校择优聘任,并按规定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竞聘上岗与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办法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长。教师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须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聘任和考核结果按程序公开公示,保障教师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考评,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张斌代表荆门市在全省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
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严禁片面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评价,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对不能完成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转岗、低聘或解聘,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稳步实施,改革分三个阶段推进
全市将按照“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东宝区作为省级改革试点区和市级改革示范区,从2019年暑期开始,进入实质性改革阶段。其它县(市、区)在6月30日之前制定好改革方案,在2020年底之前全面实施改革。2021上半年,对全市“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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