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安全提示: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 2020-06-2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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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省进入汛期,气温有所回升,部分地区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省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警示提醒,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为贯彻落实好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重点水域防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研究、推动和落实。要联合公安、水利、应急等部门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完善隔离带、防护栏和紧急救援电话等设施,组织力量加强巡逻、巡查,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二是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级主流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宣传等形式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引起家长及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学校要利用“两微一端”、家校联系群等多种渠道,对广大师生和家长进行溺水警示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三是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各地各校要引导家长落实好预防溺水家庭教育和对学生的日常监护责任;加强与妇联、乡镇(街道)及村委会、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关爱留守儿童,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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