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荆门城区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16:20 栏目:通知公告 来源:荆门市教育局   作者:   点击量:9994  

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复学及期末、暑期、秋季学期招生和开学等近期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荆门城区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荆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和管理所辖中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具体负责组织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2.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通知入学,公办初中严格按照就近、对口、免试原则招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根据划片范围,荆门城区各公办小学、初中必须无条件地接收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得相互推诿,不得无故拒收,要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各民办小学、初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学生。

3.实行统一政策、公开招生原则。荆门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招生,招生过程中不得自行制定招生办法或附加招生条件。各学校必须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以及入学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大力推行网上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要求入学的儿童,其所在片区的小学根据本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必须优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足龄儿童入学,在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初中七年级

在荆门城区学校就读的、在外地就读但具有荆门城区户籍的、以及父母调入荆门城区工作或父母进城务工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凭户籍证明确认)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达两年以上(学校调查属实),同时取得荆门城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可凭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向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在荆门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对口升入公办初中)。若对口学校有富余学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居住年限;若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富余生源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就近的其它学校入学。


四、招生日程

(一)公办学校

1.初中

7月6日前       各公办初中将入学通知书发放至服务片区小学毕业生手中

7月7-16日     小学毕业生凭入学通知书到片区内对口初中学校登记报名

9月1日       正式开学上课


2.小学

8月15-26日   网上登记申报,学校对网上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8月27-29日   学校公布审核结果和录取新生名单,各区教育局对不符合网上申报入学条件的儿童发放分流通知书

8月30-31日   新生报名

9月1日      正式开学上课


(二)民办学校

1.初中

7月4-10日   网上登记申报

7月11—12日      对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7月13日      申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7月14日    对拟定新生名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核,公布新生名单

7月15-16日   新生报名

9月1日     正式开学上课


2.小学

8月15-26日   网上登记申报,对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申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8月27-29日     对拟定新生名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核,公布新生名单

8月30-31日     新生报名

9月1日       正式开学上课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疫情条件下的入学组织协调工作。各小学、初中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组织动员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2.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各学校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和抢夺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辖区初中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3.大力推行网上登记录取工作。网上登记录取具有非接触、效率高、可追溯、便于查询、方便统计等特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网上招生工作,对基础较好的地区可设置区级网上招生平台,大力推进网上招生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可以学校为单位设置网上招生平台,积极探索网上登记、录取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网上登记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和家长网上操作,同时要适时跟踪管理,及时答疑解惑,确保登记申报、资料上传、资格审核等环节顺畅进行。

4.全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要通过改扩建校舍扩大招生规模、大力推进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统筹分流辖区生源等措施,有效化解非起始年级大班额;要有效解决择校问题,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公办初中择校生认定工作(凡不属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即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和学生,初中毕业时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并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切实简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手续,只要班级有学额且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

6.认真做好学籍注册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各地各校要做好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新生信息采集和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荆门城区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定稿))荆门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xlsx


2.荆门城区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定稿)荆门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xlsx



荆门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责任编辑:荆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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